電子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資料要求 |
一、1#盤數據庫名稱:
增值稅進貨憑證 sb_zyfp.dbf 消費稅專用稅票 sb_zysp.dbf 增值稅申報明細 sb_zzs.dbf 消費稅申報明細 sb_xfs.dbf 系統信息 sb_sysinf.dbf
二、2#盤數據庫名稱
增值稅發票 sb_gh.dbf 進料加工進口料件申報數據 sb_jljgdj.dbf, sb_jljgks.dbf, sb_jljgwt.dbf, 出口創匯申報 sb_jlksqk.dbf, sb_jljg_lj.dbf
三、申報表:
(1)出口退稅貨物進貨憑證明細表 (2)消費稅進貨憑證明細表 (3)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表 (4)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 (5)消費稅退稅申報明細表 (6)進料加工進口料件扣稅申報表(共四張) (7)企業自加商品擴展碼申報表 (8)退稅匯總申報表
四、原始憑證:
(一)申請出口退稅必須提供下列憑證
申請出口退(免)稅必須提供辦理出口退(免)稅有關憑證,先報外經貿主管部門稽核簽章后,再報送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1)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普通發票。申請退消費稅的出口企業,還應提供由工廠開具并經稅務機關和銀行(國庫)簽章的稅收(出口產品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專用稅票")。 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必須有套印稅務總局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并蓋有供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所填列的應稅項目不得超項,金額不得超格,不得涂改,否則視同廢票處理。 (2)必須附送"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專用稅票") 或" 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以下稱"分割單")。 (3)蓋有海關驗訖章及海關經辦人員簽字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 口 退 稅 聯)》。報關單應按報關單上的項目要求填列,不得隨意涂改。 (4)必須提供《出口已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 (5)出口銷售發票(外銷發票)。必須詳細列明合約號或訂單號碼、貨物名稱、規格、重量、單價、計量單位、貿易總額、運輸工具和起止地點、并有發貨人的簽名或印章。 (6)提供出口貨物銷售明細帳(備核)。
(二)下列出口貨物可不提供出口收匯單:
(1)易貨貿易、補償貿易出口的貨物; (2)對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貨物; (3)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遠期收匯而未逾期的出口貨物。 (4)企業在國內采購并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
企業在國內銷售貨物而收取外匯的,不得計入出口退稅的出口收匯數額中。
(三)對特準退稅的出口貨物向出口退稅稅務機關申報退稅時,除提供上述列舉的有關憑證外,還需提供下列資料:
(1)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的貨物,提供的外銷發票必須列明銷售貨物名稱,數量、銷售額并經外輪、遠洋國輪船長簽名方可有效。 (2)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的設備、原材料、施工機械等貨物的有關對外承包工程合同等。 (3)企業在國內采購并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還應提供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其在國外投資的文件(影印件);在國外辦理的企業注冊登記副本和有關合同副本。
(四)內資生產企業和新外商投資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的補充規定。
內資生產企業和新外商投資企業在申報辦理出口退稅除了提供前述有關單證外,還需填列提供以下報表:
《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明細及匯總;《出口企業外銷貨物進項稅額申報表》(95年7月起用《出口企業內外銷進項劃分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五、申報盤片中的數據要求:
(一)增值稅進貨憑證
1、 一般出口業務的進貨憑證
增值稅進貨憑證的錄入單證為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增值稅專用稅票),增值稅發票作為輔助審核憑證隨單據申報。
A、 企業代碼:企業海關代碼,十位; B、 企業名稱:輸入企業代碼后,系統自動顯示; C、 關聯號:暫不填; D、 部門代碼:若企業分部核算,則輸已在企業登記模塊中登記的部門代碼,若不分部核算,則輸入空; E、 申報年月:即退稅所屬期的概念,四位,如:9710; F、 序號:不足4位,請前補零,如:0065即第65條。"企業碼+部門碼+申報年月+序號保持唯一"; G、 進貨憑證號:專用稅票的11位編號+2位項號(01,02,03), 類似報關單號的輸入方法,增值稅專用稅票號碼在稅票的右上角。一張稅票上若只有一行明細數據,則輸入11位號碼后,后補01;若有多行數字,則第一行后補01,第二行后補02,以此類推。
例如:(0961)1234567 數字共11位
第1位:0表示專用稅票,1表示分割單 第 2-3位:印刷年份 第 4位:印刷批次 第5-11位:流水號 第12-13位:項號 稅票的第一行明細數據對應的進貨憑證號應為:0961123456701 稅票的第二行明細數據對應的進貨憑證號應為:0961123456702 若企業劃細核算,稅票上只有一行明細數據,而外貿企業在申報中對應兩個 商品代碼,則應錄入兩筆數據,相同的進貨憑證號,不同的商品代碼及各自的數值。有的專用稅票上開具不規范,多"合計"行,則此行不應輸入。
H、 開票日期:按yy+mm+dd的格式輸入,如970921即表示97年9月21日; I、 商品代碼:企業自加商品需先在商品碼維護中追加; J、 商品名稱:系統自動顯示; K、 數量: L、 單價:系統自動根據數量和計稅金額計算生成; M、 計稅金額: N、 法定征稅稅率:按百分比格式輸入,如17.00; O、 征收率:系統自動生成; P、 實繳稅額:系統自動計算,若與紙介質不符,經確定單據有效,則以單所列 數據為準,可人工修改; Q、 退稅率:系統自動查找該商品代碼所對應的退稅率; R、 可退稅額:系統自動生成;
其余字段忽略不填。
2、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普通發票的錄入方法(限于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12種貨物)
進貨憑證號碼為:字母PT+數字編號; 計稅金額為:發票金額/(1+6%); 征稅稅率為6%,退稅稅率為3%或6%
3、委托加工、配套出口類業務的進貨憑證
出口業務類別: 委托加工(加工費、材料費) 配套出口 填報要求: 委托加工出口貿易的庫存申報是在貨物購進后,根據每筆委托加工貿易的原、輔材料及加工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報《委托加工出口貨物申報表》。(樣式見表一)并在出口退稅處下發的"企業退稅申報"系統中錄入進貨憑證。在填報時,發票號、開票日期、供貨企業稅務證號、單位、金額、征稅率、征稅稅額等各項按增值稅發票逐項填報;商品名稱、商品代碼、計量單位、購貨數量等項,屬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應按出口成品的實際商品代碼、商品名稱、計量單位及出口數量填報。 要注意的是,加工費所填報的商品代碼在退稅時也參與同一商品代碼下的加權平均,對平均單價有所影響,因此可設不同的擴展碼區分,避免該出口商品在經驗單價上的差異過大。 配套出口貨物退稅申報的方法與委托加工貿易的申報方法相同。在"企業退稅申報"系統中逐張錄入配套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發票,并按不同商品逐筆填報出口。
(二)、消費稅專用稅票
消費稅專用稅票的憑證錄入同增值稅進貨憑證,但不填征收率,從量定額的計量單位不允許更改。
(三)、增值稅退稅申報明細
1、一般數據類型
增值稅申報明細錄入的數據與本市目前使用的《出口登錄表》數據基本相同。主要有出口報關單號、出口收匯核銷單號、出口發票號、代理證明號、遠期收匯證明號和出口數量等。
A、 企業代碼:企業海關代碼,十位; B、 企業名稱:輸入企業代碼后,系統自動顯示; C、 關聯號;暫不填; D、 部門代碼:若企業分部核算,則輸已在企業登記次開發模塊中登記的部門代碼,若不分部核算,則輸入空; E、 申報年月:即退稅所屬期的,概念四位,如:9710; F、 序號:不足4位,請前補零,如:0065即第65條。"企業碼+部門碼+申報年月+序號"保護唯一; G、 出口發票:不可為空; H、 報關單號:9位編號+3位項號(001,002,003....); I、 關單離境日期:暫不填; J、 核銷單號:9位;中間斜杠不填; K、 商品代碼:企業自加商品需先在商品碼維護中追加; M、 商品名稱:系統自動顯示; N、 數量:實際出口發貨數量; O、 代理證明號:委托出口時取得的對方開具的《代理出口證明》的編號; 其余字段暫不填。
2、派生特殊數據類型一消費稅申報明細數據
在申報系統或審核系統都是由增值稅申報明細直接生成,故企業申報數據時,可忽略此部分數據。
3、委托加工數據的申報
委托加工出口貨物申報退稅的方法與一般貿易退稅申報基本相同,只在出口發票號前加"WT"以示區別。具體填報時根據《委托加工出口貨物申報表》中的每筆委托加工業務逐行填報。即對一筆委托加工出口貿易,其相應組成的原、輔材料及加工費各一行分開填報。其中,同一筆委托加工貿易在填報登錄表時,其出口發票號、報關單號、核銷單號、銷售期、代理證明號、遠期收匯證明號等項所填報的內容相同;其余商品代碼、商品名稱、計量單位、出口數量、退稅率、可退稅額等項則按對應原、輔材料及加工費的實際數據填報,原輔材料的出口數量應填報所耗用的材料數量,加工費的出口數量按成品的實際出口數量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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